摘要
作为国有资产监管的制度创新,《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出台和实施规范了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和国有产权的物权保护,奠定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制度基础。然而,现行的法律框架仍存在国有资产监管定位不明、产权虚置、监管约束不强等制度缺陷。从法律关系着手厘清国资预算的法理基础,明晰相关主体的权责关系,确立国资预算的价值取向,是发挥制度效能的当务之急。在《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框架下,准确定位预算功能需要立足国家宏观调控需要,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逐步向民生领域倾斜。
基金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民生财政导向下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与绩效评价研究>(编号13YJA630007)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公共资源收益合理共享视角下的国有企业红利分配研究>(编号13CGL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