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务部近日发布公告,自2014年5月3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四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欧盟公司中的陶氏德国设施有限公司27.6%、法国苏威公司27.6%、其他欧盟公司27.6%;美国公司包括西方化学公司、埃克塞尔公司、陶氏化学公司、美国PPG工业公司及其他美国公司均为71.8%。实施期限为自2014年5月31日起5年。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
2014年第7期78-78,共1页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