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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平化与社会治理体制创新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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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既包括公民个体、公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与政府公权力四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体现扁平化管理原则;也包括上下级政府(包括其派出机关如街道办事处)之间进行职责的厘定、划分。后者的方式主要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权强县强镇、撤销街道以及其他推行扁平化管理、加强社区职能的探索。
作者 李宜春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62-67,共6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基金 宁波市基层社会治理研究基地(市级社科研究基地)2014年度项目"行政体制创新研究-基于统筹和扁平化理念对宁波的思考" 宁波工程学院城市社会学学科建设的阶段性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四川省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的实施意见[R].2011-11.
  • 2扁平化下的"无锡样本"基层社区成"服务总台"[N].现代快报,201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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