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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缓刑者可否缴纳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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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某参保人员于2003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此后他没有固定单位,有时自己做点生意,但并未办理个体工商户等营业执照。现其要求以个人名义补缴自2003年以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继续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不知这一要求能否支持?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4年第7期56-56,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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