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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本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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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6月1日起,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北京市食药监局表示,将隐形眼镜特别是诸如“美瞳”之类的彩色隐形眼镜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按照新办法,商家如果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售卖隐形眼镜,一经发现处罚至少5万元。
出处 《江淮》 2014年第6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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