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组织治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相比碎片主义、全能主义、多元主义,法团主义强调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合作,在政府主导的治理格局中吸纳社会力量,实现协同善治目标,合乎我国国情社情和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打破政府全能的传统治理格局,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组织自治"四位一体"的社会组织治理体制,是创新社会治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突破口,也是维系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实现长治久安不可或缺的善治思路。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3期73-77,共5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4年度民政部社会政策课题"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