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制度为抓手"管人",挤出腐败收益,阻断腐败动机。各级反腐败机构应转变着眼于权力运行来预防和发现腐败的方式,转向着眼于领导干部财产状况的变动来发现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业,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出处
《检察风云》
2014年第14期28-29,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基金
2013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理论体系研究"(2013B-10)
2013年度教育部重大项目"建构立体形式的反腐败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13JZD013)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