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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两孩”政策在山东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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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 5月30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进行表决,获全票通过。修正后的条例明确规定,“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同时,取消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第一胎时无需再办“准生证”。
作者 王超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14年第6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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