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世界性的犯罪问题中,未成年人犯罪始终是人们最感焦虑的社会问题。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严重化,也一直是个不客回避的严峻现实。为全社会所关注。因此,加强未成年犯矫正制度的研究既是学术的需要也是现实的需要。与监禁矫正相比,社区矫正在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符合未成年犯的心理特征,有利于克服监禁刑的弊端,有利于和发达国家的刑罚模式接轨;我国社会主义的刑事政策、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以厦日趋完善的社区和健全的司法行政体系资源也为未成年犯罪人适用社区矫正提供了现实可能性,由此得出了社区矫正是我国未成年犯矫正制度的优先选择的结论。
出处
《魅力中国》
2014年第19期303-303,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