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国保险人说明义务之重建——以最大诚信原则为视角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国保险人说明义务在保险实践中并没有被正确的贯彻,以致争议四起,被保险人与社会大众对此十分不满。造成这种现象有保险人履行说明义务驱动力不足的原因,但更多是因为体制的漏洞所致。我国应重新修订保险法第17条或出台司法解释:将说明义务明确为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人之要求;提高强制说明义务的范围;要求保险人必须使用书面方式来履行说明义务。
作者 臧开文
出处 《西南金融》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56-58,共3页 Southwest Financ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张学雷.关于友邦重疾险案的法律思考[J].浙江金融,2006(12):46-46. 被引量:1
  • 2谭人伟.友邦重疾险官司庭外和解收场-六保民基本满意.[EB/OL].南方都市报网络版,http://news.southcn.com/dishi/shenzhen/shehui/200604040227.htm,2013-12-10.
  • 3吴庆宝.保险合同成立与说明义务修改的主要问题(上)[N].中国人民法院报,2008-10-23.

同被引文献7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