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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批准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自2014年7月1日起,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名。
出处 《今日浙江》 2014年第12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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