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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的合法性认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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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电子数据”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新证据种类的确立,既是为刑事诉讼活动提供了规范,也提出了挑战,尤其是对电子数据如何进行认证更是一种新的挑战。在此,笔者尝试对刑事诉讼中电子数据的合法性认证规则进行探索,以期对这种证据的发展完善提供一些参考。
作者 谢敏忠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4年第7期50-51,共2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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