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延长生刑的调整,平衡了刑罚的结构,符合了社情民意。然而,以福柯的权力思想为视角,延长生刑只是暂时或延缓了一个问题的解决。从纵向来看,监狱规训只是福柯权力体系的一个环节,他试图通过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和检查来规训罪犯。监狱的弊端使福柯把目光转向社会规训,监禁统一体把被《刑法修正案(八)》搁置的问题纳入了无处不在的权力网络。福柯权力理论的缺陷是构建规训社会难以回避的问题。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14年第1期20-24,共5页
China Prison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