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诉讼活动的性质及特点,决定了其在程序设置上有别于刑事、民事诉讼。而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诉讼程序的规定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为保障行政诉讼实体处理结果的公正性,有必要对程序设置的细节予以强化,从程序分流的角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程序,以适应当前行政审判实践的需要。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7期40-42,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