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唱艺术的群体性及各种音色的组合形式具有独特的表现力,合唱指挥将已有的单旋律歌曲、民歌或将作曲家专门写作的合唱作品进行改编与处理是一种很有意义的创作方式。由于这类作品中的许多旋律为人们所熟悉和喜爱,因此它给人们更多的参与可能,同时赋予原作更为丰富的表现力。在多年的实践当中,我会经常纠结在一些问题上:如合唱作品与歌者的实际歌唱能力相差甚远,即男女比例失衡,合唱作品四声部音域跨度过大,无法胜任,再者符合大众口味的合唱作品较少,合唱作品本身的这些问题给合唱的组织、排练、演唱等带来了困难及负面影响。
出处
《剧影月报》
2014年第3期90-91,共2页
Drama and Film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