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建国以来,围绕财权与事权、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一直是我国政府所关注并不断尝试的一个重要问题。构建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财税制度.是调整好中央与地方关系、发挥二者积极性的重要举措。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
基金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基金资助项目"财政分权
包容性增长与治理研究"〈12CJY097〉阶段性成果
厦门大学繁荣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