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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嫖娼与介绍卖淫的行为界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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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2014年2月26日晚,出租车司机谭某开车经过县城一巷子路口处时,搭载了准备找“小姐”的秦某等三人.秦某问谭某哪里有“小姐”,谭某表示算是找对人了(据核实,黎某曾将名片发给谭某在内的多个出租车司机,并表示介绍“生意”成功就给50元回扣费).谭某与黎某联系好后,告诉秦某一个“小姐”要200元,秦某三表示人同意.谭某遂将三人载到黎某位于县城的一出租屋处,黎某安排“小姐”进行卖淫.后秦某等人在嫖娼过程中被当场抓获,黎某没能收到400元嫖资,谭某也没有得到与黎某约定好的100元介绍费.
作者 何月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4年第8期77-77,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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