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FCTC是一部专门规制烟草问题的国际公约,其宗旨和最终目的在于实现烟草控制以保护人权,但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利益立场不同、观念差异等方面的原因,使该公约在规范及实施上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缺陷。国际人权保护机制为普遍人权提供笼统保护,其必然涉及与烟草相关问题的人权保护。在国际人权体系架构下,国家负有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义务;同时,国家须证明其在烟草控制方面"渐进实现人权"的正当性;人权条约机构监督人权条约的实施并对涉及人权的烟草问题做出一般性意见与审议意见,这些都可促进FCTC的实施及目标的实现。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4年第4期105-115,共11页
Western Law Review
基金
新疆师范大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批准号:XJNUBS13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科基地项目(批准号:XJEDU040313C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