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腐败治理体系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子系统,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腐败治理体系的逻辑起点是维护国家治理的有效性,腐败治理体系的目标定位是推动国家治理权威、秩序与活力的有机统一。当前要建立完善"政党主导共治型"腐败治理结构,必须充分发挥党委的主体性作用、纪委的监督性作用、政府及其他公共权力机构的能动性作用、司法机关的保障性作用、民众的参与性作用,共同推进国家腐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出处
《求实》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8期29-34,共6页
Truth Seeking
基金
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研究"(11@Z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