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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供求场域中的行政法制:本质规律、实践悖论及其化解路径——“法治中国”构建的公共管理学视角 被引量:1

The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Law in the Field of Public Supply & Demand: Essence,Regular Pattern, Paradoxes in Practice and Their Solutions——How to Construct Rule of Law in Chin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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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于公共供求的场域性要求,行政法制具有价值性、资源性与规则性三重属性,其本质在于有效解决让政府"放手"做事与"束手"做事之间的平衡和规范问题,促进行政合法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从行政法制的横向运作以及纵向演进规律看,坐实这一本质至关重要。然而,在压缩式与追赶型后发现代化语境中,行政法制失衡频仍,且具有内在惯性与外在粘性的复合特征。这是由实践中主客同体所设定的政府权威困境所引发的治理"痉挛"即行政法制的双重悖论所致。调处国家立场与行政自主性时,面临着集执行法律者与行政立法者于一身的角色张力与效能悖论;平衡政府权力与社会权利关系时,则遭遇集执行法律者与行政司法者于一身的角色冲突与利益悖论。要化解此番悖论、构建法治中国,就必须根植性地促进依法行政向法治行政的深度转变,更新治理观念、夯实物质基础、塑造社会支撑结构、革新制度机制以及优化绩效评价,以实现协同化的公共治理。
作者 黄建洪
出处 《晋阳学刊》 CSSCI 2014年第4期117-128,共12页 Academic Journal of Jinyang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经济特区治理改革与地方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0CZZ023)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3A2D018) "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资助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5

二级参考文献156

共引文献1046

同被引文献3

  • 1张明杰.开放的政府[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117.
  • 2本书编写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学习辅导[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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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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