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村官作用越来越大。企业在村里投资建厂、建房,征地离不开他们,交通道路离不开他们,打井取水、铺设管道离不开他们,甚至一些公用设施占地协调也需要他们,有些地方还存在村委会代收税款、管理费用的现象。不少村官已经逐渐成为名副其实的"地方一霸"。尤其在土地的征用和拆迁上,一些村官更是成了不折不扣的"土地财神",在前述村官腐败案件中,腐败村官们正是利用征地拆迁、项目开发机会从中捞取"好处费",大发"土地财"。
出处
《检察风云》
2014年第15期11-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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