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较真的股东才有治理良好的上市公司。对于净资产只有20亿元的乐视来说,贾跃亭拿40亿元在外边做什么,监管部门不管,投资者难道也不问一问?近日,陷入监管困局的乐视,正在试图多方“突围”。从颠覆能力来讲,乐视无疑是近年来国内少有的一家优秀公司,但同时其在业务、财务上的包装和大规模股权质押的风险也是客观存在。业务包装2013年起,乐视对营收的分类方式进行了“优化”。2012年,“网络高清视频服务”营收为1.52亿元(包括高清点播等付费服务),“网络视频版权分销”营收为5.55亿元。2013年的年报中,将2012年的这两项收入合并为“会员及发行业务”,营收7.07亿元(1.52亿元+5.55亿元)。2013年此项营收为8.34亿元,同比增幅为18%。
出处
《中国企业家》
2014年第15期36-37,共2页
China Entrepreneu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