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背景概述
2005年12月 29日,第10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取消了农业税的决议,结束了实行2600年的“皇粮国税”历史.决议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人畜饮水项目等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但基于我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滞后,公共财政还涵盖满足不了农村基础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确实需要探索建立一种新的制度以相适应,于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村级公益基础事业制度,通过政府的强力推动和村级的探索实践应运而生.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2014年第6期45-47,共3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