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解释(三)虽然对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给予一定认可,然而因双重劳动关系建立而引起的过错辞退问题立法尚未明确,因此,与劳动关系附随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不能按照双重劳动关系的思路来,随之产生许多实践难题。双重劳动关系的限制建立,关系到劳动者稳定劳动收入、劳动力充分利用以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针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对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的限制,可以从辞退条件的进一步明确、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建立双重法律关系的规则补正、劳资双方的事前协商的完善等方面入手研究完善。
出处
《中国劳动》
北大核心
2014年第7期20-23,共4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