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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病住院缺勤能否认定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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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吉某为江信公司的业务员,双方签订了自2011年6月20日起至2013年6月20日止的两年劳动合同。2012年4月7日至11日,吉某因急性阑尾炎至医院看病及住院治疗5天,同年4月15日,江信公司以吉某反劳动纪律旷工5日为由将其辞退。吉某认为,公司的解除行为系违法解除,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吉某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出处 《中国劳动》 北大核心 2014年第7期62-62,共1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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