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专业化,是指专门从事某种工作或职业的人员应当具备胜任其工作的工作技能、思维方式等素质和能力.检察专业化是指各类检察人员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理论知识、思维方式、检察工作技能等素质,从而保证检察队伍能够承担起法律监督职责.[1]检察专业化建设,是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专门性质和特殊职责决定的.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是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必要途径,是推动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核心动力.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4年第5期20-23,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