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欺骗”,一般是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1]侦查讯问中的欺骗一般指欺骗策略的运用,即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式进行讯问以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一般来说,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的环境中,其占主导地位的需要是保护自身安全,在这种需要的激发下,形成逃避惩罚或减轻处罚的动机,在讯问中拒供或谎供.[2]这就要求讯问人员综合运用各种方法与策略,使犯罪嫌疑人克服供述的心理阻碍形成供述动机,并在此动机下进行如实供述.这些方法与策略包括:说服教育、情感感化、出示证据、心理限制等,欺骗策略也是其中之一.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4年第11期24-27,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