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义务教育阶段要实现均衡教育,首要的是师资力量的均衡。实行教师流动可使来自不同学校的教师相互学习,尽快融合,避免职业倦怠,促进教师多元化专业成长,促进学校多元文化交融发展,有助于提高人力资源的使用效能;同时,促进了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公立学校教师资源均衡,使农民子弟就近享受到优质教育。
出处
《教学与管理(小学版)》
2014年第7期14-16,共3页
Journal of Teaching and Management
基金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流动制度可行性研究>(B-b/2011/02/050)阶段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