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 我单位是上海一家建筑设计公司,承接国内外大型建筑设计项目。目前,公司内部80%以上员工均为设计人员。设计人员不但要到项目工程所在地进行实际勘察,而且需要和客户人员沟通协调谈判,然后回到公司设计方案,因此工作时间很不确定。为了按时完成方案,公司设计人员经常长时间加班。
为了控制人工成本.我单位想了解一下建筑项目设计人员是否能够申报不定时工时制,如果可以,又应当如何申请?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4年第7期31-32,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