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年底.云南省昆明市劳动监察支队受理了一起建筑劳务公司工资拖欠案件。被投诉公司四川某众建筑劳务公司于2010年4月承建了中建某公司在昆明的一个项目工地的劳务分包工程。工程进行期间。四川某众劳务公司只按月支付农民工生活费,未全额支付工资。工程完工后.四川某众建筑劳务公司给各班组分别开具了工程款结算单后未付款.并声称中建某公司未付工程款而导致资金不足.致使拖欠400余名工人工资98万元.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4年第7期47-50,共4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