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十年来,我国积极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建设。2014年4月修订通过的新《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法律对该制度的定位不够明晰,《大气污染防治法》与《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排污许可证管理主体的规定明显不一致,在许可条件、许可程序、责任承担等方面也无法可依。为保障我国今后治污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当务之急,是在明确排污许可制度定位的基础上,加快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使之与《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衔接一致,并加快制定排污许可证条例以及相关管理办法。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4期17-21,共5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