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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禁止移植采挖11类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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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绿化委员会和省林业厅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树木移植管理的通知》,要求全省从即日起禁止移植采挖古树名木、原生地珍稀树木等11类树木,并首次明确大树标准,以遏制大树进城之风。《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源头控制措施,严管树木采挖行为,凡采挖胸径5厘米以上的树木,除农村居民房前屋后个人所有且不属于古树名木的外,都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履行审批,实行凭证采挖、凭证运输制度。禁止采挖古树名木,原生地天然濒危、珍稀树木,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树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国家级公益林、
出处 《国土绿化》 2014年第7期50-50,共1页 Land Gree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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