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陕政办发[2014]4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以下简称《决定》)再取消和下放82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59项、下放管理层级23项。上述项目中,我省需相应取消初审业务的行政审批项目27项,需承接落实的行政审批项目20项。为贯彻落实《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14期34-38,共5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