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追税时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0年3月18日,美国国会通过《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简称FATCA)。法案要求所有美国税务居民和外国金融机构(FFI)都须向美国国税局(JRS)报告美国客户的账户信息,不予合作的金融机构若有源自美国的任何收入,都将被扣缴30%的预提所得税。经过近四年的谈判测试后,FATCA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作者 洪金今
出处 《环球企业家》 2014年第14期26-27,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