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生作为日渐增长的特殊的兼职群体,因社会经验不足、就业指导滞后,对相关维权法律知识缺乏而常常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社会中介市场鱼龙混杂、管理混乱也使大学生兼职的合法权益没有保障。大学生应提升自身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诉讼维权;教育、劳动等部门应设立非营利性机构为大学生提供正规的兼职信息和引导;国家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兼职行为纳入到劳动法保护范畴,以保障兼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第1期32-36,共5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重点项目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201310329015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