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虽然优先股在境外市场是成熟的证券品种,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广泛使用,但在我国由于法规制度等多项限制因素,优先股还是一种相对较新的融资方式。优先股不仅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有着独特的功能,而且对于我国国有资产深化改革、吸引保险等资金入市、完善公司股权结构、平抑二级市场泡沫等方面也有巨大的价值。在优先股的实现路径上,既不宜走自上而下的方式,即从理论论证到人大立法,然后到各项规则细则的制定再到进行试点和反复完善;也不能走激进的道路,用行政手段强行推开;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平行推进。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54-157,共4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