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公共服务均等化看待农民工市民化,掩盖了农民工落户城镇面临的参与城市社区分红矛盾,不利于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从公共事务治理之道来看,农民工市民化参与城市社区分红问题的处理,应遵循确定农民工参与社区分红权利、形成具体参与社区分红办法及化解社区分红矛盾的理论路径。在实践中可以采取先来后到原则、积极探索农民工落户时农地换分红政策,并建立农民工落户后城市社区治理中少数人权益保护机制,以实现农民工落户后参与城市社区分红权利。
出处
《兰州学刊》
CSSCI
2014年第7期111-116,共6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软法及其相关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1BFX018)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安徽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家庭式迁移研究"(项目编号:AHSK11-12D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