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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工作方法 增强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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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基础、最重要和运用最广泛、最经常的职权。地方人大监督职权能否充分行使,直接影响地方人大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近年,洛阳市人大常委会着眼于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监督工作呈现出不少新亮点。 建立督办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意见建议制度审议是地方组织法、代表法赋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在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期间执行代表职务、行使代表权利的重要方式,简言之"审议就是监督"。
作者 耿艳升
出处 《人大建设》 2014年第7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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