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选对33%是司法改革成功的前提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7月31日,上海审议通过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先行试点全面启动。改革重点突出法官和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强化法官、检察官对其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在人员分类管理方面,法院工作人员和检察院工作人员被划分为三类职务序列,其中,法官和检察官的比例均为33%。
作者 季卫东
出处 《新世纪周刊》 2014年第31期21-21,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