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化创意"何以具有意识形态功能?就其客体向度而言,一定社会的伦理规范与价值取向作为一定社会价值体系的核心,不仅在显文化层面引领文化创意活动,而且还以隐性文化形式——社会认同、社会文化心理、社会场域渗透在文化创意活动之中。不仅如此,一定社会的伦理文化传统也会以多种方式渗透在文化创意活动中。而就其主体向度而言,作为文化创意的主体须从整体上了解一定的人—社会—组织等的需要及其存在意义,发现其应该按此生活的德性需要。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化创意主导着文化的走向,引领社会道德风尚、人们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道德行为方式;作为社会现象形态的文化创意则发挥着"润物细无声"的伦理陶冶功能;作为实践形态的文化创意则以一定的文化产品提供给消费者,其意识形态功能是双向的,即一方面体现了对消费者的伦理关怀,另一方面也展现了文化创意产品生产与销售主体的伦理品性。因此,文化创意将从伦理文化环境的营造来激励一定的人—社会—组织对于真善美的追求,为人的全面发展开辟道路。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14-17,共4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代科技伦理的应然逻辑研究"(12BZX078)
国家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现代伦理学诸理论形态研究"(10&ZD072)
江苏省道德哲学与中国道德发展研究基地项目"高技术道德哲学研究"(20090301)
"科技
伦理与艺术"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研究项目"科学伦理研究"(201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