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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民主“三制”的溧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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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溧阳市在坚持和完善“四个民主”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实践以村级民主“三制”(参事制、票决制、双评制)为主体的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增进了基层群众和农村自治组织之间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激发了社会自治活力。
作者 陈家敬
出处 《乡镇论坛》 2014年第19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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