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公司重要的融资手段之一,由于其兼具债性与股性,因此涉及发债公司、原股东和可转债持有人三方利益主体。可转债的成功发行与平稳运行离不开三方博弈的均衡,但是在市场下跌的情况下,现有可转债回售条款存在缺陷,导致三方皆输。文章以可转债三方的利益为出发点,结合现实可转债的案例,提出减少回售覆盖期、增加利率补偿的可转债条款改进建议。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4期64-67,共4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资助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社科计划面上项目<准则变更
会计信息质量与投资者利益保护>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SM20141003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