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聘期内,大学生村官违约流失是大学生村官计划实施中所存问题的直接反映。出于完善大学生村官计划的需要,有必要建立大学生村官聘期内的动态退出机制。灵活变通大学生村官聘任期,探索第一年基本聘任制,后两年弹性聘任制的聘任模式,明确聘任试用期,明确违约责任。建立聘任期内评价考核机制,对大学生村官分类引导,分类管理,实现大学生村官动态退出、规范退出、有序退出。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14年第25期12-13,共2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
基金
2014年度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研究所立项课题(JSY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