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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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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的实施,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先期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电力企业对我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新建、改建、扩建燃煤发电机组项目配套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情况进行集中梳理。
出处 《环境影响评价》 2014年第4期9-9,共1页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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