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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婚丧喜庆事宜:要制度更要监管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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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四川省蒲江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贴)的10%。通知要求操办者收到明显超过此数额礼金的,应在事后5日内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对此规定,蒲江县一名乡镇公务员说,他每月工资2000多元,每次随礼都心疼得不得了:“一出手就要五六百元,两三百元的份子钱根本拿不出手。”他说,现在他的负担减轻了不少。
作者 白杨林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14年第8期38-38,共1页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6

  • 1姜巽林.干部婚丧事宴请不超200人[N].温州日报,2012-10-31(4).
  • 2中共晋中纪委.《关于坚决制止党员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实施办法[N].晋中日报,2010-10-28(1).
  • 3唐煜,郑晖,陶涛.婚丧喜庆,9条红线碰不得[N].长江日报,2014-8-27(2).
  • 4王喆.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必须先报告并作出廉洁自律承诺[N].成都日报,2014-05-19(003).
  • 5不准利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J].北京支部生活,2010(5):65-65. 被引量:1
  • 6王正明.农村婚丧操办不可任性[J].中国民政,2018,0(7):58-58. 被引量:1

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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