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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企业所收的供热费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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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供热企业收取的供热费能否分期确认收入?在线专家:供热企业收取的供热费,在当期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因此,供热企业收取的供热费应当按照实际供热期,均匀计入各纳税期间的收入总额。
作者 刘萌
机构地区 江苏省
出处 《财会学习》 2014年第8期34-35,共2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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