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醉酒驾驶机动车等危险驾驶犯罪行为破坏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是刑事司法严厉打击的对象。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桥西区检察院对危险驾驶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查办的原则,一律向法院提起公诉。2012年1至7月,我院共起诉危险驾驶案件8件8人,均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其中醉酒驾驶汽车的7件,醉酒驾驶摩托车的1件;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7件,造成人员受伤的4件,造成车辆等财产损失的3件,未造成任何损失的1件。法院已判决5件5人,均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在危险驾驶犯罪办案实践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下面简要阐述,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