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中,地方政府沿用政府主导型的"土地城市化"模式,使农地非农化征用的趋势有增无减。由于土地产权不明晰、政府职能越位、征地程序失范等原因,失地农民无法享有绝对地租,获得级差地租比例极低,农地增值收益权益受到损害。通过确权颁证、规范用途、市场补偿、多元安置及综合社保等多层面的制度建设,既能够维护失地农民农地增值收益权,又可以确保新型城镇化目标协调同步实施,是一条可以尝试实践的路径。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55-59,共5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10YJC790193)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项目(201104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