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大规模削山、填海、平坟、迁城的背景下,我国的河流、山谷、湖泊、湿地、池塘、滩涂、海岸等资源正在遭受填海造地、围湖造田、填壑为陆等围填现象的破坏,围填行为改变了原有的资源利用属性,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而现有的法律规制弊端重重,其根本原因在于立法、执法和司法的理论基础缺乏,而围填权的构建可以提供解决这一问题的逻辑起点和法律基础,对国家调控资源、政府管理资源、权益人享有资源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同时,围填权作为准物权的构建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必须找到相应的部门法理论支撑,并对围填权的取得、运行作出适当的法律安排才能合理规制围填问题。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8期192-201,共10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上海政法学院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14PJC09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CFX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