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官员的腐败行为是多种心理共同作用的结果。官员腐败心理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由部分质变再到心理结构总体质变的过程。官员的腐败心理主要有特权心理、贪婪心理、畸形攀比心理、侥幸心理、过度补偿心理、盲从心理和定势心理等。官员自身的人格缺陷、认知偏差、情感错位和意志薄弱等是其产生腐败心理的决定性因素。对官员的心理干预包括: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培养官员健全人格;建立心理评估机制,关注官员心理健康;调控需要结构,树立官员合理的需要观;开展心理培训和心理训练,提高官员心理素质;建立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完善社会支持系统等。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8期87-92,共6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